4月23日,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黔能源新〔2025〕23号)。
其中指出,电网企业应针对不同类型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制定差异化接入电网工作制度,合理优化或简化工作流程,及时公布可开放容量、技术标准规范、新能源利用率等信息,提供“一站式”办理服务,落实接入服务责任,提升接入服务水平。电网企业应公布并及时更新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系统典型设计方案。
细则明确,分布式光伏发电可独立或者通过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虚拟电厂聚合等形式参与调度,电网企业及其调度机构进行调度应当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同时提到,接入公共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以及因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接入用户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用户侧的配套工程由项目投资主体投资建设。新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当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提升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电网承载力和调控能力。电网企业应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全部发电量、上网电量分别计量,免费提供并安装计量表计。
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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